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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發(fā)布關(guān)于跨境賭博資金非法轉(zhuǎn)移案例的通報

彭揚中國證券報·中證網(wǎng)

  中證網(wǎng)訊(記者 彭揚)國家外匯管理局16日發(fā)布關(guān)于跨境賭博資金非法轉(zhuǎn)移案例的通報。外匯局稱,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六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wù)院令第532號),國家外匯管理局加強外匯市場監(jiān)管,嚴(yán)厲打擊跨境賭博所涉資金非法匯兌行為,維護(hù)外匯市場健康良性秩序。

  此次外匯局共公布了10起案例,其中最高處以罰款140萬元人民幣。

  2015年9月至10月,刑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4筆,金額折合314.5萬美元,并將資金用于境外賭博活動。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40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福建籍林某非法買賣外匯案中,2019年6月,林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折合290萬美元,并將資金用于境外賭博活動。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40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另外,通報中也涉及境外個人。2018年2月至7月,境外個人CHEONG某利用境內(nèi)賬戶通過地下錢莊非法兌換涉賭資金11筆,金額折合63.79萬美元。該行為違反《結(jié)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二條,構(gòu)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jù)《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41.43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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