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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zhí)行情況與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zhí)行情況與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查了國務院提出的《關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zhí)行情況與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jīng)濟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會議決定,批準《關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zhí)行情況與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2021年中央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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