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貴祥:對“看門人”堅持過錯與責任相一致 過罰相當
中證網訊(記者 昝秀麗)最高人民法院3月9日舉辦2021年全國兩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系列解讀全媒體直播訪談第二場活動,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在線解讀工作報告時指出,對“看門人”堅持過錯與責任相一致,過罰相當。
他指出,近年來,有一些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在履行“看門人”職責的時候“打瞌睡”,甚至迎合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需求,配合進行造假活動,不僅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也因此承受了極為嚴重的后果。但同時也注意到,在有些財務造假案件中,中介機構對企業(yè)的財務造假活動,因為核查手段等限制沒有發(fā)現,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也強調責任追究的過罰相當,責任與過錯相一致,而不是采取一刀切,不問過錯程度一律讓中介機構承擔全部連帶責任。